品牌介绍

南阳市品牌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英文名称“NAYANG COUNCIL FOR BRAND DEVELOPMENT”,英文简称“NYCBD”。于2018年1月15日在南阳正式成立。促进会是由南阳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南阳理工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南阳防爆集团、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南阳拓宝玉器有限公司发起,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南阳市民政局批准的唯一从事品牌工作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是全市品牌建设领域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品牌创新科研单位、优秀产品及产业单位、相关社会团体和知名专家学者、优秀科技工作者及高级管理人才自愿组成,旨在促进南阳品牌建设事业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促进会隶属于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成立选举理事27人,其中常务理事9人。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津贴专家、国家玉雕大师吴元全任理事会名誉理会长,原南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常务秘书长、原南阳市知名品牌推进委员会常务秘书长王建业担任理事会会长。促进会是河南省地方标准《品牌建设指南》DB41/T1192-2016主持起草单位,是河南省质量协会战略合作单位,是“河南省质量品牌建设标准研究中心”。促进会下设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品牌标准认定专家组、质量品牌业务部、社会联络部机构。促进会还将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设立相关机构以增强社会影响力和促进事业发展。

一、宗旨

促进会遵照法律、国家政策、社会公德,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习近平“三个转变”指示为指导,以市场法治精神为遵循,通过研究推广质量品牌文化、“南阳知名品牌”创建为载体,促进南阳“质量强市”和“品牌南阳”建设,加快“南阳产品向南阳品牌转变”步伐,为促进南阳经济腾飞贡献应有力量。

二、业务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品牌建设制度、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质量品牌文化建设的趋势和特点、研究标准化知名品牌建设。

2、推广实施以“河南省地方标准《品牌建设指南》DB41/T1192-2016”为主的国内外先进品牌文化和实践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广实施品牌建设标准化,快速提高企业管理素质、提高企业知名品牌创建成效。

3、以国内外先进质量品牌文化理念、知识、方法技术为内容,为广大品牌主体提供质量品牌知识普及和专业人才培训;

4、开展包括:各类品牌(包括:产品、企业、产业、城市、旅游等)战略策划、品牌定位策划、品牌营销策划、品牌(企业)文化策划、品牌传播(广告)策划、品牌管理(包括生产精细管理)策划;《品牌建设标准》策划制定;企业设立策划;企业“政府质量奖”“A级诚信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原产地保护产品”“知名品牌示范区” “知名品牌产品或企业”等创建策划;企业行政许可申报策划、企业项目申报等策划;各项品牌建设行为的诊断、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组织、经济实体)品牌建设素质能力,助推企业(组织、经济实体)不断提高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有效创建知名品牌。

5、遵循国家标准《品牌价值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29187-2012精神,以河南省地方标准《品牌建设指南》DB41/T1192-2016、和宛政【2010】9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知名品牌评审办法的通知》《宛质监发【2016】66号《关于补充完善“南阳知名品牌”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依法开展企业“知名品牌建设成果”认定、认证及其成果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高南阳企业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国内外知名的南阳籍大品牌、强品牌。

6、组织会员开展质量品牌文化发展调查,研究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承接各级各类组织(包括:政府、经济实体)品牌相关产业及项目课题研究委托,向委托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策划、开发方案、咨询建议等研究成果;

7、开展品牌自律管理,推动品牌保护工作,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8、创办《品牌南阳》互联网专业网站,传播品牌知识,宣传南阳品牌。

9、组织会员开展学术和经验交流,推进以品牌建设为目标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开展;

10、编辑质量品牌文化推广研究刊物,收集、整理、传播有关品牌建设经验、信息。

三、入会管理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促进会《章程》规定,会员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会员单位)。

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和外籍会员。

团体会员包括:普通会员单位、理事会员单位、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和副理事长会员单位。

(二)申请加入本团体(促进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2、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4、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一定的技术职称或高级业务管理能力;

5、会员应身体健康,末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团体会员单位应具有较好的信誉度,较高的产品知名度,注重品牌建设、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提升能力;

7、团体会员单位应有能力支持本团体开展活动和交纳会费。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入会登记表;

2、经本团体授权的审核机构(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核、反馈意见;

3、提交相关资料、交纳会费;

4、由理事会授权机构(秘书处)颁发会员及团体会员证书。

5、向年度注册会员单位颁发证书和证牌,并在促进会《会讯》、品牌南阳网(www.nypptg.com)上进行公告。

四、团体会员服务

(一)会员单位

1、政策维权服务:享有品牌政策知情权,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2、信息服务:为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提供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将免费为会员单位宣传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产销需求、合作意向,介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经济动态、最新技术信息和南阳品牌建设促进会工作情况;

3、咨询规划服务:可根据会员单位需求组织相关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进行项目诊断、项目规划、课题研究;协助会员单位开展有关服务工作;

4、宣传服务:可以通过品牌网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和广告业务,享受优惠价格;免费刊登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企业的重大活动信息及企业宣传;

5、培训服务:根据企业实际要求,策划和组织企业内部培训计划和实施,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6、品牌评价推荐:协助会员申报品牌价值评价、质量信用评级、品牌培育基地等;

7、建设交流:搭建、组织会员进行市际交流,包括项目洽谈、拓展市场、专业培训,邀请专家等;

8、会员大会:促进会每年召开会员工作大会,为广大会员搭建一个信息沟通、开展相互交流的平台;对努力提升产品质量、优秀品牌、诚信建设和服务理念,积极支持参与促进会活动,对本领域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会员和会员单位进行表彰,拟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举办南阳品牌产品博览会或高质量品牌论坛等。

(二)理事单位

理事会员享有以上会员全部服务项目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1、享有品牌重大事项知情权和参与权;

2、推荐企业作为当地品牌扶持和支持单位;

3、推荐参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政策调研、提案、座谈活动;

4、协助企业申报当地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及名牌称号;

5、通过品牌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和广告业务,享受特别优惠价格;

6、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协助企业进行招商推荐活动。

(三)常务理事单位

常务理事会员享有以上全部服务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1、优先推荐参加促进会重要活动;

2、支持企业重要专业活动;

3、推荐参与品牌评价标准、品牌理论等基础研究工作;

4、优先推荐参加质量奖评选活动、知名品牌评价活动;

5、优先推荐参加高级展示展览活动,享受特别优惠价格。

(四)副理事长单位

副理事长单位享有以上全部服务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1、被邀参加促进会理事长办公会;

2、优先推荐参加知名品牌评价活动;

3、优先推荐品牌建设专家;

4、优先推荐参加重要媒体品牌宣传活动;

5、优先推荐参加重大展示展览免费宣传活动。

五、交纳会费

促进会会费标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审核规定、促进会《章程》及交纳会费决议,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尊重会员单位自主选择是否继续交纳会费的权力。促进会团体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理事单位每年4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8000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年10000元。会费交纳日期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促进会成立以来,在广大会员的帮助和支持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致力于发展南阳品牌建设和提升产品质量的各项工作。做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加强与广大会员的沟通与联系,利用促进会这个平台开拓更多更好的合作项目,努力为广大会员做好服务。我们欢迎全市工商企业、相关事业单位、技术机构、民生服务机构等单位加入促进会,参与和支持促进会的相关活动,共同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9年3月